1 编制依据
为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及时处置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据《宁波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宁波工程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订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有毒物(药)品泄露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发生在学校的,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