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治安保卫工作,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学习、治安秩序,特制订本规定,望共同遵守。
一、学生公寓的管理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增强预防意识,严格执行学校的治安管理规定。
二、不准留宿外来人员,遇到特殊情况需经宿管中心领导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入住。
三、严禁闲散人员进入学生公寓,禁止商贩在学生公寓内进行推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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