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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工程学院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3-03-26 16:45  

 1 编制依据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时,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努力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依据《宁波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宁波工程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凡在学校所在区域发生的台风、地震、雷电等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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