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宁波工程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13-03-26 15:24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公共安全应急防范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确保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宁波工程学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4.2 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1.4.3
系统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及时报告,统一指挥,协调有序,控制局面。
  1.4.4  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1.4.5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资、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增强保障实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关闭窗口
 
宁工官网 | 宁波教育局 | 宁波网上公安 | 宁波消防

版权所有:宁波工程学院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