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宁工发〔2013〕51号通知》文件指示,新的《宁波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原《宁波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是在校领导的组织部署下,由学校保卫处具体负责拟定。保卫处处长易后余等通过与相关专业消防人员交流沟通,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第28号令《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和精神指示,并结合我校发展的实际情况,经过反复修改和磋商,最终拟定了最新的、符合我校具体情况《宁波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在结构上分为总则、消防安全组织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消防安全和培训、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消防经费和奖惩、附则八个部分,从职责划分、管理培训到经费保障等都明确具体,操作性极强。
这一新管理办法的出台,在明确各学院、各部门职责,狠抓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提高我校的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同时,也体现了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