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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
2013-03-26 15:35  

 

宁工综治20133

                                                          

 

关于下发宁波工程学院2013年综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综治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3年综治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宁波工程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

                            一三年三月一十四日

 

 

 

宁波工程学院2013年综治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公安、教育主管部门综治工作要点为指导,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内保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服务师生、防患未然,坚持“质量优先、提高水平、强化特色、争取突破”的方针,做好新一轮“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并巩固创建成果,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学习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杜绝刑事案件及教职工、学生犯罪;

    2、防止较大灾害责任事故、意外伤亡事件发生;

3、杜绝群体性事件;

4、防止非法宗教势力、敌对势力、毒品的渗透和侵害;

5、防止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外部侵入案件;

6、治安案件的发生率控制在总人数千分之三以内。

三、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提高认识,加强对治安安全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创建“治安安全单位”工作,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抓好常规性工作,做到“宣传教育多样化,防范措施精细化、落实工作制度化、资料整理规范化、责任落实明细化、督促检查经常化”,全面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稳定综治管理工作。

2、不断提高安全法制教育实效

进一步加大安全法制教育力度,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广泛、效果显著的安全法制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注重平时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在经常、反复的教育过程中抓出成效。要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讲座、黑板报比赛、标语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抓好不同季节、重要时段、针对学生特点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放假前、开学后、重大节假日、毕业生离校前等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做到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两手抓。同时,在安全稳定工作敏感时段,加强力量,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3、完善预案建设,提升应急事件处置能力

完善应急防范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开展多种形式应急演练活动,以提高学校各部门之间以及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协调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应急事件下的处置能力,切实把安全制度约束转化为师生自觉的行为习惯。要根据宁波地区台风等灾害多发及校区周边治安环境复杂的特点,进一步发挥校区技防系统作用,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全力为学校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4大力开展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因学历、收费、毕业生就业和教师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调整、生活服务等因素引发的群体性诉求隐患;因心理问题、情感纠纷等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隐患;因学生社团、论坛、校园网络等管理疏漏,校园宗教渗透等因素引发的政治类事件隐患;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等,及时做好安全隐患的台账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要注重培养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展多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5、进一步完善“联防群治”安全工作体系

以新一轮“平安校园”建设和创建“治安安全单位”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广大师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职能部门要不定期地对校园周边治安情况进行认真的排摸,并及时将校园周边环境的有关情况上报上级部门。保持同上级综治、公安、教育部门的密切联系、随时沟通;进一步发挥“联防群治”作用,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6、深入开展“三平安”、“寝室安全员”活动

要继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开展“三平安”、“寝室安全员”等特色活动,大力宣传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和“治安安全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师生思想认识,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并成为师生的自觉行为。

7、实行年终考核制度

坚持“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年度考评制度,评比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实行奖励制度和与其他评先评优挂钩,对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工作要求:

1、各级领导要树立“安全第一、稳定第一”的观念。处理好教育科研、学校发展与安全稳定关系,把握好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加强领导,以身作则,强化责任意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平安。

2、各单位、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保卫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对基层创建单位的检查指导,切实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安保系统正常运转,加强校卫队建设。

4、广大师生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参加“平安校园”、“治安安全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各类群防群治组织活动,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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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综治委员会                       20133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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